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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意识,依法自律,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意识,依法自律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备受关注的、新修订的、“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今年的10月1日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追溯、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长期以来,一些食品企业法人和小作坊业主依法经营、依法自律的法制意识不够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业主甚至不愿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不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没有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更有甚的是,一些食品加工小作坊、街头小吃摊等,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源头违法,成为困扰食品安全的一个社会难题。

    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一,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网络食品交易者、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同时,新《食品安全法》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完善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强化了民事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追究,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最高罚款可为货值金额的30倍等等。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深刻领会其要义,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生产经营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按照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食品召回等制度。要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企业进(出)货台帐和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销售台帐等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

    总之,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新起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以饱满的热情和持续的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与法》特约评论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唐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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