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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合力构筑食品安全司法长城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合力构筑食品安全司法长城

   “史上最严” 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生效实施。公、检、法三机关,肩负着依法保障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实施的重任,必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合力构筑食品安全的司法长城。

   为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乱象,新食品安全法按照重典治乱的原则,创设了很多亮点制度,如:最严格全过程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可拘留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者制度等。要落实好这部亮点丰富的法律,通过普及食品安全法,提高企业和全民自觉守法意识;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处罚;通过调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消费者组织、媒体机构等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光靠这些机构和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食品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司法保障,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中,公、检、法三机关是不可或缺的必备力量。因此,三家政法机关必须明确职责,敢于碰硬,敢于与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必须即精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也要精通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技术,用科学执法、秉公执法,来践行司法为民的原则理念,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把好最后一道关,站好最后一道岗。

    公安机关是食品安全保障的先锋力量。没有公安机关的付出和努力就谈不上查处和威慑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 新食品安全法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先行判断,构成犯罪的,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这就更求公安机关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加强联系,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以及相关人员的渎职行为负有监督职责;同时,检察机关还肩负着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刑事犯罪行为批捕、审查公诉、监督食品安全案件审判和执行的使命,肩负着食品安全公益案件的诉讼等责任。是食品安全领域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和代言人,负有不可替代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中扮演了执法者的角色。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用实际行动担负起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力后盾!

    健康和安全是民众的基本生存需求,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们带来的是恐惧。新食品安全法的生效实施,给全国人民吃上安全食品,过上健康安全的日子带来希望和福音,公检法三机关要从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日起,齐心协力,不辱使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最严厉人处罚和实际行动,构筑食品安全的司法长城!

 

(《食品安全与法》特约评论员:北京市圣奇律师事务所律师由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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